158-8183-8374
律师简介更多>>

凌灿伟(法律咨询电话:15881838374),中共党员,达州市律师协会家事和涉外委员会委员,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达州市律师协会会员,法律快车、华律网、找法网等大型律师门户网站特邀律师,本人知识面广,善于雄辩,思维敏捷,善于抓住案件的焦点,准确的分析法律关系,从而达到胜诉,使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且具有较强...【详细介绍】

您的位置:大竹县律师网 > 合同纠纷 > 正文

达州市律师凌灿伟发表的劳务合同纠纷答辩状

来源:大竹县律师网  作者:达州律师  时间:2023-08-13

达州市律师凌灿伟发表的劳务合同纠纷答辩状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达州某某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达州市

答辩人达州某某防水工程有限公司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根据相关事实及法律规定答辩如下:

一、本案的法律关系为劳动关系,原告与答辩人因工资发生争议,按照《劳动仲裁法》规定,先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再向法院起诉。原告未申请劳动仲裁,直接向法院起诉,属于程序错误,应当驳回起诉。

二、原告起诉金额为6万元,大写:陆万元,原告必须提供证据证明,且证据充分。

三、原告将王某某作为被告,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达州市律师  达州律师  达州律师事务所  达州离婚律师  达州刑事律师  达州律师免费咨询

四、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综上,上诉人的诉讼请求与事实不符,于法律无据,特提出上述答辩意见,请法院核实并予以采纳。

答辩人:

年  月  日

 

 

大竹县律师网

QQ在线

在线咨询

158-8183-8374

添加微信

凌灿伟律师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