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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一男子出借银行卡成为电信诈骗“帮凶”,被判7个月!||达州市律师

来源:达州市律师  作者:达州市律师  时间:2023-08-09

廉江一男子出借银行卡成为电信诈骗“帮凶”,被判7个月!||达州市律师

“十天时间,啥也不干就挣了六千元”,黄某一边沾沾自喜地跟妻子说着,一边谋划着“租借”更多的银行卡。

真有天上掉馅饼?当心成为电信诈骗“帮凶”!一些犯罪分子以蝇头小利为诱饵,诱使他人出租、出借、出售本人的银行卡,而后贩卖或者非法提供给电信网络诈骗集团来实施诈骗。一旦在诱惑下实施了银行卡的出借、出售行为,极有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近日,廉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并经法院判决的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就是这样的情形。

基本案情

2022年10月,犯罪嫌疑人黄某(化名)通过社交软件认识了同乡涂某(化名)。涂某称只要将银行卡出借给他人,短时间就能获得一笔高额报酬。黄某未多想便同意了,驱车来到指定的地点将自己的6张银行卡及密码交与他人。十天后,黄某收到了非法获利。正当其在家中与妻子感慨:“老乡诚不我欺!果真有钱到账!”公安机关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其立案侦查。

廉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黄某提起公诉,一审判决被告人黄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达州市律师 达州律师 达州市律师事务所 达州离婚律师 达州刑事律师 达州交通事故律师 达州工伤律师 达州法律免费咨询律师

检察官提醒

出售、出租、出借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支付账户,极有可能会帮助电信诈骗或网络赌博团伙隐匿身份,从而成为他们的“帮凶”,属于违法行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将被依法查处。

广大群众一定要有防范意识,妥善保护好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身份证等信息,坚决拒绝为他人接收或者转出不明资金提供帮助,切勿为小利去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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