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8-8183-8374
律师简介更多>>

凌灿伟(法律咨询电话:15881838374),中共党员,达州市律师协会家事和涉外委员会委员,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达州市律师协会会员,法律快车、华律网、找法网等大型律师门户网站特邀律师,本人知识面广,善于雄辩,思维敏捷,善于抓住案件的焦点,准确的分析法律关系,从而达到胜诉,使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且具有较强...【详细介绍】

您的位置:大竹县律师网 > 合同纠纷 > 正文

达州市律师凌灿伟发表的劳务合同纠纷强制执行申请书

来源:大竹县律师网  作者:达州律师  时间:2021-12-09

达州市律师凌灿伟发表的劳务合同纠纷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张某某,男,汉族,出生于19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41302619XXXXX,住河南省固始县三河尖乡建湾村2组,联系电话:187XXXX

被申请人:吴某某,男,汉族,出生于19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51132419XXXX,住四川省仪陇县柳垭镇XX村XX组12号附1号,联系电话:

执行请求:

1、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吴某某支付申请人张某某劳务工资款90000元,大写:玖万元,截止2020年5月1日的利息约23760元,共计 113760元。达州律师  达州市律师

2、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吴某某从2020年5月1日起至履行完毕时止,按照逾期金额每日万分之一点七五的利息支付申请人张某某迟延履行金。达州离婚律师

3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吴某某承担。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张某某与被申请人吴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贵院判决,具体内容为“1、被告吴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张某某支付欠款90000元,并支付以90000元为本金从2017年1月11日起按照年利率6%至本院确定的给付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2050元,由被告吴某某承担”。判决生效后,被申请人吴某某未按时履行。因此,特向贵院申请执行。

此致

仪陇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大竹县律师网

QQ在线

在线咨询

158-8183-8374

添加微信

凌灿伟律师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