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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财产受到侵害怎么办||达州市律师

来源:达州市律师  作者:达州市律师  时间:2023-04-16

人身财产受到侵害怎么办||达州市律师

导读:

人身受到侵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财产受到损害的应当要求对方赔偿财产损失。根据法律规定,造成他人人身和财产损害的,应当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一、人身财产受到侵害怎么办

  人身受到侵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当财产受到损害的,被损害财产的所有人应当要求侵权人赔偿自己的财产损失,具体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如果侵权人拒绝赔偿的,则被侵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赔偿自己的侵权损失。

  二、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温馨提醒,身体受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达州市律师 达州律师 达州离婚律师 达州刑事律师

  三、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行为人免责的情形有哪些

  1.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2.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达州交通事故律师

  3.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大户合同纠纷律师

  4.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办理。

  5.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承担适当的责任。

  6.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发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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