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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刑事律师凌灿伟发表的谅解书

来源:达州律师  作者:达州律师  时间:2023-02-24

达州刑事律师凌灿伟发表的谅解书

谅 解 书

 2022年5月20日邱某某与我在一起吃饭,我们双方均饮酒,邱某某用玻璃酒杯将我脸部打伤,我脸部已经治愈,邱某某前期垫付了45000元医药费,并已经赔偿了我168880元,该168880元包括交通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谅解费等。达州律师  达州市律师

我作为受害人,对邱某某的行为表示谅解。因此,请求有关司法机关对邱某某进行宽大处理,不追究邱某某的刑事责任。

此致

大竹县人民检察院

谅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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