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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凌灿伟律师发表得追加被告申请书
来源:达州市律师 作者:达州市律师 时间:2023-02-08
达州市凌灿伟律师发表得追加被告申请书
申请人:王某某,男,汉族,出生于1969年1月20日,身份证号码513029196901202076,住四川省达州市,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陈某某,男,汉族,出生于1983年4月2日,身份证号码510723198304022030,住四川省盐亭县,联系电话: 达州市律师 达州律师 达州市专业律师 达州知名律师
申请事项:
1、请求依法追加被申请人陈某某为本案的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在王某某诉四川云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经受理,申请人王某某作为本案的原告,被申请人陈某某系四川云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且为唯一的股东,申请人王某某认为被申请人陈某某为承担义务的主体(除非证明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独立,否则承担连带责任),与正在进行的诉讼,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达州法律咨询热线凌灿伟
此致
达州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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